開始產檢後,又拿了一大堆其它自費的檢查項目表。又再找資料了解到底生下寶寶的週期間,在哪一階段該做哪些檢查項目?哪些是必要性的呢?(新手真的是霧剎剎??)
全民健康保險孕婦產前檢查給付時程、次數及項目表
進行第一次產前檢查時,
準媽媽是到全民健保特約之婦產科醫療院所檢查,就可以領到一本《孕婦健康手冊》(也就是媽媽手冊),
1.享有10次的免費產檢
2.以及1次的免費超音波檢查
妊娠第一期(妊娠未滿17週)
產檢次數:2次
檢查項目:
1、於妊娠第六週或第一次檢查,需包括下列檢查項目:
(1)問診:家庭疾病史、過去疾病史、過去孕產史、本胎不適症狀。
(2)身體檢查:體重、身高、血壓、甲狀腺、乳房、骨盆腔檢查、胸部及腹部檢查。
(3)實驗室檢查:血液常規、血型、Rh因子、VDRL、尿液常規。
2、例行產檢
*我在第7週進行第一次產檢:聽心跳、抽血、超音波
*預約第13週第二次產檢
妊娠第二期(妊娠17週~未滿29週)
產檢次數:2次
檢查項目:
1、例行產檢。
2、於妊娠20週前後提供一次超音波檢查。
妊娠第三期(妊娠29週以上)
產檢次數:6次
檢查項目:
1、例行產檢。
2、於妊娠32週前後提供HBsAg,HBeAg,VDRL,及Rubella IgG等實驗室檢驗。
*例行產檢的內容有:
(1)問診內容:本胎不適症狀,如水腫、靜脈曲張、出血、腹痛、頭痛、痙攣等。
(2)身體檢查:體重、血壓、腹長(子宮底高度)、胎心音、胎位。
(3)實驗室檢查:尿蛋白、尿糖。
*Rubella IgG(-)之孕婦,宜在產後注射疫苗。
理想的產前檢查次數
1.全民健保所規定的孕婦產檢項目與次數是最基本的範圍
2.一般婦產科醫療院所建議之理想產前檢查次數為:
妊娠28週內:每隔四週進行1次;
妊娠29週至36週:每隔兩週進行1次;
妊娠37週至40週:每隔一週進行1次,
整個孕期共有15次檢查。
而除了例行產檢之外,
建議超音波檢查:在孕期第8週、第20週與第38週。
(超過健保規定的產檢次數,並不給付需自費檢查。)
特殊的檢查項目
特殊的產檢項目大多是針對某種疾病進行篩檢的工作,
由醫師或孕婦認為必要者再實施,必須自費處理。
例如:
年齡在34歲以上的高齡產婦
應該在懷孕16至20週進行母血唐氏症篩檢,
如有必要,
可再進一步作羊膜穿刺檢查,
以檢查胎兒是否有唐氏症或其他染色體異常現象;
如果準媽媽可能罹患糖尿病,
則應該在懷孕第24-28週進行50mg葡萄糖耐糖試驗。
(資料來源:http://parent.kimy.com.tw/new/article.aspx?id=8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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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絨毛膜取樣:
*檢查時機:懷孕8~12週
*檢查部位:胎盤絨毛膜
*獲知結果的時間:約1週
*合併症:陰道出血、感染、流產
*流產率:2﹪
◎羊膜穿刺術:
*檢查時機:適用於懷孕14~26週間,醫師多建議於懷孕16~18週實施。
*檢查部位:羊水
*獲知結果的時間:約2週
*合併症:感染、刺傷胎兒、流產
*流產率:0.5﹪